6月21日,應急管理部發布今年的第5號部令,公布了最新審議的《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8月1日起《規定》將正式開始實施。
天然氣作為我國主要的能源構成之一,無論在生產生活中都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隨著近年來各地煤改氣工程的推進,天然氣在各領域的應用加速普及,特別是城鎮居民用氣方面,幾乎落實到了每家每戶。
一、基本定義和責任劃分
高層民用建筑的定義包括兩種:一是高層住宅建筑,指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二是高層公共建筑,指高度大于24米的非單層公共建筑,常見的公寓樓、辦公 建筑、商業建筑、醫院等都屬于公共建筑。
住宅樓里面,除了7層和7層以下的住宅,像我們常見的11層、18層和33層建筑都屬于超過27米的高層住宅建筑范疇。
而辦公樓,特別是處于繁華鬧市中辦公商業綜合體的寫字樓更是大多屬于高層公共建筑。
高層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責任劃分,《規定》提到,建筑中業主和使用人是消防安全責任主體:單業主單責任人;多業主則每人負責其專有部分,公共部分公共承擔。
除了業主自身負責外,也可以共同委托物業對消防安全實行管理,其中的消防安全責任通過書面進行約定。
租賃和承包形式的,雙方在簽訂租賃和承包合同時,應該在合同中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高層民用建筑中安全消防責任劃分大概如此,若是涉及到燃氣等由專業單位運營的設施,則由運營單位負責。
一、燃氣相關規定及規定背后的意義
《規定》提到,供氣和水電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專業運營單位對高層民用建筑內相關設施的消防安全負責,并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
從第一步敷設來說,燃氣公司在安裝和管道敷設伊始,就應當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其次,日后的維護保養和檢測也應當符合相關的技術標準。這就涉及到燃氣安全防控的三個基本原則——物防、人防和技防。
符合相關技術標準的管道和設備,首先能保證物防,也就是本身的材質和線路設計方面能達到防止泄露的標準,這也是燃氣安全隱患排除的基本保障。
管道方面對于用戶的要求則相對簡單直接,擅自安裝、改裝和拆除燃氣相關設備都是明令禁止的。在裝修時想要更改家中燃氣管道的線路,需要通過有相關資質的燃氣設計院提供圖紙,再請燃氣公司進行修改,但需要有一筆開支,而且居民自己所希望的走線規劃也不一定符合相關規定。
同時《規定》提到,高層民用建筑使用的燃氣應采用管道供氣,同時禁止在建筑的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氣。
一方面,相對于有統一嚴格標準的管道氣,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難免會出現設備落后等方面的問題,比如連接軟管老化、閥門漏氣等等;另一方面,無論是瓶裝還是管道,石油氣由于密度比空氣大,泄漏時不像天然氣那樣會迅速上升,而是會沉降到地表,不利于通風擴散,產生爆炸的幾率自然就比天然氣要高,且它的毒性要比天然氣大得多。
另外《規定》特別提到,高層住宅小區建筑的單元入口處應提示消防安全常識。不論對于住宅安全管理人員還是住戶來說,這都是一個容易被忽視的問題,看似人人都懂的常識,其實遠沒有想象的那么普及,普通居民對燃氣使用的安全意識還有很大的提高空間。
二、物聯網和智能化監控預警
《規定》特別提出,鼓勵高層民用建筑推廣應用物聯網和智能化技術手段對電氣和燃氣設施進行監控和預警。前文也說過,物防-人防-技防是防止事故發生的三個基本原則,物防靠施工和設備,人防靠巡檢和合規使用,那么技防顯然要靠物聯網和智能監測設備等先進技術手段。
從燃氣公司來說,管線閥門處、管道井和場站都是泄漏監測設備的應用區域,居民樓內更容易理解,無非報警器和燃氣表等等,這些設備目前都有相應的物聯網技術來解決智能化的問題。當智能泄漏報警器和物聯網表出現異常數據時,可以第一時間反饋到后臺系統,并且立即通過微信、短信、電話和APP提醒等方式通知用戶和燃氣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員,這樣就為事故處理爭取到了大量時間,達到及時止損,阻止爆炸發生的目的。
目前國內自主研發的智能監測設備和管理系統,技術上已經相當完善,隨著國家的推廣和燃氣公司對智慧燃氣越來越重視,同時也出于降本增效的考慮,相關設備和系統的普及程度一直在不斷提高。
相信隨著物防-人防-技防三個維度對燃氣安全的全面重視,通過從燃氣公司和用戶加上科研工作者的三方發力,我國的燃氣安全能夠百尺竿頭,更進一步。